历经近半年的起草、论证和多次修改,湖北省南水北调局于近期出台了《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了有关方面在工程价款结算工作中的责任,从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及管理等方面,对工程价款结算行为进行规范,从制度上确保南水北调工程资金安全运作。
“暂行办法”突出工程价款结算以合同约定为核心。编制框架共包括五章,二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依据,工程价款结算内容及管理原则,各有关方面在工程价款结算工作中的责任,本办法的适用范围;第二章工程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中明确规定了价款的约定,涉及价款的约定事项,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守的原则;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中明确规定了价款结算支付的原则,价款结算支付应提供的资料,预付款结算支付、进度款结算支付、余款结算支付等有关审批程序和要求;第四章价款结算支付管理的其他事项中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强制性的承保责任、有关价款结算支付的办法,零星项目应在补充协议或合同中约定价款结算支付办法,资金支付方式及银行帐户管理,有关变更价款、履约保函、结算支付凭证的管理,接受审计、监督或稽查的要求;第五章附则中明确规定了施行时间,解释权。
“暂行办法”出台,有利于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价款结算支付的总要求,对于促进南水北调工程基本建设单位重视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结算规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违规现象,增加财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湖北省南水北调网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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