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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出处:中线水源公司   发布时间:2006-05-28

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成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调办综〔2006〕26号)精神,为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建设中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在公司临时党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制度、要求,研究部署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确定工作任务和重点。
2、负责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分级负责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责任制,负责自查自纠方案的检查和落实。
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中线水源工程建设中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指导和协调相关的商业贿赂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承办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和公司党委交办的治理商业贿赂的其它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贺 平
副组长:王新友 张小厅
委 员:周建华 杨树明 魏新柱
李建敏 李 勇 张建全
三、工作机构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纪检监察审计处,张建全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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