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勘测设计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勘测设计招投标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由项目法人组织并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负责审批初步设计的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各项目法人原则上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招投标形式开展勘测设计工作。各项目法人在满足南水北调工程总体建设目标要求的情况下,依据国务院批复的《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的要求及水利部对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适时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招投标工作。
《通知》强调:鉴于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历史情况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勘测设计工作应本着“具备条件的项目要尽快招标,不具备条件的项目要创造条件逐步开展招标,不能招标的项目要有依据地讲明理由”的原则开展;在相关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已经取得的勘测设计成果。 (来源:中国水利报 2月17日 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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